嗯,分手了。因为父母不同意。那么继续也没意义。
他问我哪里做的不好……我没说出来。不喜欢,则一切都不好,动辄得咎。就是这么一回事。
因为还没来得及爱上,所以不怎么疼;不过多少有点喜欢,所以遗憾和不甘心还是有的。
算啦,既然老妈整天说谁娶了我谁倒霉,我更不应该祸害喜欢的人不是么?
这次如果说受到伤害的话,大概是由于发现自己实在是彻头彻尾的烂人一个,竟然令人搜索枯肠都说不出一个优点——另一方面,大概就是有我这种家庭背景不容易嫁出去;要是连这也没有的话,我更是一点长处也没的不可能嫁出去了。
自厌虽然不健康,不过总比指向其他人的情绪更安全一点,反正我早就习惯了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